最近 VW看了一些文章

又加上外面的滂沱大雨 非常適合寫些東西

 

 

主題是女人在職場與家庭間的抉擇

 

 

開門見山的說

我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有些人懷孕後就會辭職在家 (以一般無異常的懷孕狀況而言)

我也無法理解為什麼有些人會因為覺得把小孩給保母帶覺得不放心或是貴 所以選擇回歸家庭

 

 

以上述的案例來說那些人除非具有很強的專業能力

否則這一辭 大概就與職場永別了

 

 

這幾天在VW看到的案例

夫妻要離婚 因為女方是全職家庭主婦 金錢全仰賴丈夫供應 自己沒有收入 

儲蓄方面也僅能靠丈夫給的錢用剩後 一點一點的存

所以她要不到小孩 就算靠打官司也拿不到

很簡單…. 就是那句話 妳沒收入啊~ 小孩判給妳 是要吃啥!?

 

 

以我自己的額外收入而言 我可以存下的錢 比出來上班所賺的還多

….. 自己為什麼要那麼累!?

只因為我堅持女人一定要有工作 尤其婚後更要有工作

並不是為了什麼自我實現的偉大夢想 而是為了保障自己的權利

 

 

這個理由也很簡單 

只是因為 這不是一個公平的社會

當一段婚姻變質後 沒有人會去問妳犧牲職場後 為家庭奉獻多少 那些犧牲奉獻值多少

只會問妳說 妳拿的出什麼東西來爭!?

工作 – NO 儲蓄 – NO 然後呢? 法律上並不會因為妳有滿滿的愛 就把小孩判給妳

 

 

當然 不是指說結婚就要準備為離婚作打算

而是 女人要多愛自己一點 不要一味傻呼呼的奉獻

隨時隨地要為自己幫自己鋪後路

當男人要整妳時 一切都會是一場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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